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28日任命龙元福、唐仁喜、丁颖、熊嫔、屈建兴、王祥松、吴珊、肖文忠、陈红英、胡文英、程治政、李忠、倪天军、吴建兵、龙成红、王游、张彬、刘娟、肖仕凯、周一琳、康凤仙、胡晟勇、林双全、邱德蓉、刘国平、何海军、蒋运淑、张玲、张海生、樊珍兵、谭万军、林先蓉、谢美、饶秀智、唐波、熊艳梅、鄢家伦、宋菊英、曹燕、倪源、邓时勇、周艳、刘春发等43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五年任期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8月28日自动免除。
特此公告。
乐至县司法局 乐至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