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自动免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3月28日任命江霞、彭祚法、蒋开明、郑拥军、贾雨、赵江川、鄢雪莲、杨先继、杨双旗、唐鸿军、杨耀东、杨强、颜红菊、舒适、杨丹、荣鹏程、鄢洪、张军、陈志勇、吕仕金、刘金雨等21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五年任期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4年3月28日自动免除。
特此公告。
乐至县司法局 乐至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