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指定银行预纳诉讼费用;签收案件受理通知、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委托代理人,收集有关证据,提出回避申请按传票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庭参加庭审。按传票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调解、判决和裁定文书。如不服裁判结果,在法定时间内在立案庭提交上诉状或直接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